根据工信部网站ICP备案办理规则,同一个备案主体只能拥有一个主体备案号,例如“京ICP备00000001号”
同一个备案主体有开办多个不同网站的,各网站以网站备案号进行区分,例如“京ICP备00000001号-1”、“京ICP备00000001号-2”等
网站主办单位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,申请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:
新增备案:本单位的证件未申请办理过任何网站的备案
新增网站:本单位曾经办理过网站备案,并且获得了工信部网站ICP备案号,现在本单位需要新办一个网站(与原网站不同)
备案变更:网络接入商不变,但其他备案信息发生变化了的,如更换了法人代表、网站负责人、联系方式以及IP地址等
新增接入:网络接入商发生了变化,例如网站原来使用阿里云,并在阿里云办理了备案,现在网站使用我司,则应到我司办理备案新增接入